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增加农业机械化领域公益类标准有效供给,进一步建全完善农业机械化标准体系,推进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根据《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方案》《“十四五”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十四五”农业机械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农业机械化领域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立足农业机械化生产、管理和农业机械推广应用,突出体现农业机械化标准特色,聚焦支撑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保障粮食和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促进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提升单产、改善农机作业条件、优化农机装备配置、加快智能农机装备推广应用、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和农业绿色发展等方面研究提出相关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不断满足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需要。支持符合条件、实施效果好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申请农业行业标准。
二、重点方面
(一)履行农业机械化管理职能,依法行政、行业管理等亟需的,以及与部门规章相配套的管理标准的制修订。
(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质增效促单产,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关键环节机械化作业相关标准的制修订。
(三)促进补短板、强弱项,大宗经济作物、特色经济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规范,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生产技术规范等方面标准的制修订。
(四)提升农业机械化发展质量,先进适用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应用标准,以及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重点农机产品技术水平评价标准的制修订。
(五)加强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农机作业监测、维修诊断、远程调度等信息化服务平台推广应用以及精准农业方面标准的制修订。
(六)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绿色发展,绿色高效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和安全使用,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标准的制修订。
(七)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推进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方面标准的制修订。
三、有关要求
(一)所提项目建议应与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协调、衔接,不得与已发布标准和已立项标准项目重叠或交叉,申报单位可登录全国农业食品标准公共服务平台,查阅现行有关标准情况或咨询全国农机标委会农机化分会秘书处。2023年已批准进入农业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项目库的标准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二)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填写《2024年农业农村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和《2024年农业农村行业标准推荐入库项目建议表》(见附件2),于11月30日前将立项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和Word格式)、项目建议表(Excel格式)、标准草案(Word格式),发送至全国农机标委会农机化分会秘书处,邮箱:tc201sc2@126.com。3项申报材料缺一不可,否则影响推荐立项。
(三)联系人及电话:杨茜,010-59199027,13911177138;
谭子涵,010-59199131,17800122803。
全国农机标委会农机化分会
2023年11月2日
附件:
关于公开征集2024 年农业机械化领域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