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现就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长三角地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 第2部分:数据元》《长三角地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 第3部分:数据接口》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1)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11月16日前向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提出,并提交《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单位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逾期不再接受意见。
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1802室,联系电话:025-85012023,电子邮箱:jssbzhgl@163.com。
附件:1.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2.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