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意见》的工作部署落地落实,切实完善构建安全生产领域标准体系,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结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反馈的意见,决定对涉及“安全”的 53 项地方标准进行清理和复审,《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指南》等 11 项地方标准继续有效。《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程》等 37 项地方标准进行修订,其中《压砂地西瓜蛀虫防治农药安全使用技术规程》等 4 项地方标准复审结论在《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领域地方标准复审结论的通告》中公示,不在重复下达。《建筑工人安全操作规程》等 4 项地方标准予以废止,现将复审结论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结论为继续有效的地方标准,行业主管部门继续做好实施监督和分析评价,适时组织复审。结论为修订的地方标准,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组织人员进行修订,修订完成周期 12 个月(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建议标准归口的行业主管部门尽快完成,若超期未完成立即终止项目,我厅将下达废止通告;结论为废止的地方标准,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即刻废止。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2023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