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并经自治区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专家审查通过,我委拟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7月15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我委综合监督和食品处。
联系人:古丽加肯
联系电话(传真):0991-8560080
电子邮箱:xjwjwzhjdspc013@xj.gov.cn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第二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3年7月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标准如下: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玛仁糖(切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