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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林业和草原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林业草原信息领域标准牵头起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6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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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全国林业和草原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林业草原信息领域标准牵头起草人的通知,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8月10日前发送。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推进林业草原信息领域标准化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关于委托开展标准起草公开征集工作的通知》(科标字〔2021〕36号)要求,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的《林业草原信息领域标准体系》,全国林业和草原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现公开征集2023年林业草原信息领域标准牵头起草单位和牵头起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标准范围

根据《林业草原信息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安排情况表》中相关安排(详见附件1),本次拟征集的标准计划包括3项国家标准和13项行业标准(详见附件2)。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备与制修订标准项目相关的研究和技术基础,技术成果经过实践验证。

2.标准牵头起草申报人须是业内得到同行公认的专家,熟悉标准化工作要求和程序,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自愿且具有奉献和敬业精神。鼓励年轻专家积极申报。

3.申报人最多只能申报新标准体系内的2个项目,已承担且未完成林草行业标准项目超过2个的第一起草人,不得参与申报。

4.申报整合修订类项目的,须整合所有相关现行标准。

5.标准项目下达计划到递交送审稿,周期为12个月。未按计划完成的,将视情况收回相应经费补助,调整起草单位,3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及标准起草人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申报。

三、申报材料

1.林业草原信息领域标准牵头起草人申报表(详见附件3)。应如实填写,经所在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2.标准建议书。应填写完整、真实,详细说明项目内容以及起草单位、资金情况等。在“备注”栏中说明与各类重大政策或专项规划的关系、各类科研项目支持情况等。整合修订项目,应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理由(详见附件4、5)。

3.标准草案。标准文本严格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的规则编写。应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所规定主要技术内容和技术指标,要求内容详实、指标明确,形成完整的标准文本。标准名称请完全参照附件1,本次申报不接受提纲式的标准草案(参考模板详见附件6、7)。

4.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申报标准相关研究基础及成果介绍。应真实、详细说明起草单位及起草人在本标准涉及的相关林业草原信息领域中代表性研究成果、推广应用情况、标准化工作经验等。

四、申报时间

电子和纸质版(1式3份)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8月10日前发送至全国林业和草原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指定邮箱及地址。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全国林业和草原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于洋、许福

电话:010-62336693,17610297099/13910910901

邮箱:tc386@bjfu.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西配楼210办公室

附件:1.林业草原信息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安排情况表.pdf

2.2023年拟征集林业草原信息领域标准计划表.pdf

3.2023年林业草原信息领域标准牵头起草人申报表.pdf

4.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pdf

5.推荐性林业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pdf

6.国家标准文本参考.pdf

7.林业行业标准文本参考.pdf

全国林业和草原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3年6月30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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