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 食品伙伴网 |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化妆品 | RSS订阅
标准动态标准公告中心动态标准化知识文献检索
搜索关键词:
下载中心首页 » 动态公告 » 标准动态 »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河南省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的函(豫市监函〔2023〕31号)
推荐文章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河南省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的函(豫市监函〔2023〕31号)

发布日期:2023-03-20  来源:河南省地方标准公共服务平台   复制网址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核心提示:现将《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项目编号:20231210001)河南省地方标准制定计划下达你单位,请组织相关起草单位,抓紧落实起草计划,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保证标准起草质量,按时完成标准制定任务。

省生态环境厅:

贵单位《关于商请支持河南省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制定工作的函》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尽快制定发布符合我省实际的地方标准,现将《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项目编号:20231210001)河南省地方标准制定计划下达你单位,请组织相关起草单位,抓紧落实起草计划,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保证标准起草质量,按时完成标准制定任务。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3日

附件:

1、关于下达《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河南省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的函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bz#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363986600

 
 
[ 动态公告搜索 ]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动态公告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标准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