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陕西省标准化条例》《西安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做好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现将征集2023年西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一)制定项目: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纲要行动计划》《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重大发展战略等方面,社会急需的,以及为满足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需要在全市统一的特殊技术要求可申报市级地方标准。
(二)修订项目:一是标准规定的内容和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二是标准的技术内容已不适应发展需要和现实需求的;三是和其他相关标准不协调,技术要求不一致的。
(三)申报单位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立项申请,确保项目的必要性和先进性。
(四)项目下达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项目名称、起草单位和进度安排等。因客观情况或变化需变更的,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批准同意后再行调整。
(五)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制定地方标准的。
二、立项重点
(一)农业农村领域。包括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业全产业链技术创新、生态循环种养殖、智慧农业、乡村振兴、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生态资源改善、数字乡村建设、乡村休闲旅游、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治理、农村文化保护利用等方面标准。
(二)服务业领域。包括商贸旅游、地方小吃、家政服务、城乡社区服务、托育服务、儿童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全民健身、教育培训、公共文化、电子商务、检测认证服务、科技服务、数据处理、网络安全、人力资源服务、绿色金融、知识产权服务、现代物流、体育旅游、工业设计服务、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节能环保服务、其他创新模式等方面标准。
(三)生态文明领域。包括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保护修复、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保护、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碳达峰、碳中和、绿色发展、绿色生活等方面标准。
(四)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包括新一代人工智能、“互联网+”和大数据、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国内国际双循环等方面标准。
(五)社会治理领域。包括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政务服务、
机关事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公共安全、公共法律服务、交通运输、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营商环境、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等方面标准。
三、优先项目和禁止要求
(一)下列项目优先立项。
1.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项目;
2.通过技术措施管理的公共事务并运用地方技术规范实施宏观调控、市场准入和行政监管;
3.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生活品质环境、“一带一路”建设、自贸区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标准;
4.硬科技“八路军”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军民融合项目;
5.直接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或团体标准。
(二)下列情况不予立项。
1. 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2.技术要求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
3.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检测方法、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等;
4.利用地方标准制定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立项申请;
5.标准关键技术要求未得到充分验证和广泛推广的;
6.仅限于所在区县行政区域有特殊技术需要的;
7.国家、行业或地方已有类似标准,且申报材料中未阐明异同点,必要性不充分,或刻意回避问题的;
8.申报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地方标准制修订任务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
9.未获得原质检总局批准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公告或未获得原工商总局批准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产品;
10.其他不符合立项要求的。
四、立项申请
(一)申请方式
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台资企业拟提出2023年西安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事宜的,需填写《西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附件2)、地方标准文本草案,并将《西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地方标准文本草案(各一式四份)报送市级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市级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收到的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台资企业等单位地方标准申请材料,统一造册、认真研究,确定本部门、本行业2023年地方标准立项计划。
(二)申请时间
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台资企业向市级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西安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
市级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西安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
(三)申请材料
市级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以下立项申请材料:
(1)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函。
(2)《西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1)。
(3)《西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4)标准文本草案(需明确标准项目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若涉及修订的标准项目,需说明拟修订的内容)。
(5)地理标志产品还需提交国家发布公告复印件,并加盖主导单位公章。
市级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的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并附送电子版(Word文档)。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直接受理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台资企业提出的西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
五、其他事项
(一)若标准项目内容涉及多个行业主管部门,请牵头的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征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在《西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中“其他需要说明事项”栏目进行说明并加盖相关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印章。
(二)若主导单位和参与单位中涉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台资企业的,请在《西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中“其他需要说明事项”栏目进行说明。
(三)涉及市场和创新的需要快速反应的标准项目,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合理引导,鼓励制定先进、原创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逐步提升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比重,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结构。
六、工作要求
(一)请市级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本文件要求,负责全市本行业的地方标准项目立项申请汇总工作。
(二)市级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对立项申请进行初步评审,严格把控申请项目的质量关。评审范围:一是立项必要性;二是申请立项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依据;三是申请立项项目和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交叉重复问题;四是申请立项项目和相似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之间的区别与比对情况;五是项目如何实施落地。
联系人:张星 电 话:86787743
地 址:西安市政府2号楼438室
邮 箱:250034475@qq.com
1.西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申请汇总表.doc
2.西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doc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