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粮食和储备局、昆明海关,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从即日起公开征集2023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立项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一)云南地方特色食品原料及产品,云南地方特色食品产品标准配套的检验方法与规程、生产经营过程卫生要求等,涉及原料的须提供30年食用历史证明。
(二)现行有效的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中有不能适应当前食品安全需要的,可以提出修订建议。
(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通用标准或食品产品标准等已经涵盖的食品类别、检验方法,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不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征集范围。
二、申报主体
各有关部门、法人单位、行业协会或其他组织以及公民均可提出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立项建议。
三、报送要求
(一)提出立项建议时,请填写《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详见附件)。包括:拟解决的主要问题、立项的背景和理由、现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依据、标准候选起草单位等。如有多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时,请按照优先顺序进行排序。
(二)征集立项建议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0日。
(三)报送《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时,请同时报送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越 0871-65193194、65193423
邮箱:934993649@qq.com
地址:昆明市国贸路309号政通大厦
邮编:650200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