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司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技术归口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标准项目库管理规定(试行)》,为做好2023年农业农村国家和行业标准项目推荐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等重大决策部署,立足农业农村部门职责任务,做好农业农村领域国家和行业标准项目推荐入库工作。
(一)坚持体系先行。按照《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等有关部署要求,研究确立本行业本领域标准体系框架和标准体系表,编制相关建设指南,作为标准入库和立项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标准预研。加强标准前期研究,推荐立项时,原则上须提交标准预研材料,保障申报项目的成熟度和可行性。优先支持已形成标准草案的项目立项。
(三)严格推荐程序。标准项目建议应通过网络等信息平台公开征集,确保标准相关方充分参与。推荐入库项目应经过充分研究论证,并已纳入相关标准体系表。
二、推荐范围
(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农兽药残留限量及检验方法,屠宰畜禽检验规程。
(二)农业投入品管理和执法监管类标准。包括种子、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及检测鉴定评价等标准,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转基因和其他农业执法监管亟需的标准。
(三)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利用类标准。包括重要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耕地资源保护利用与监测评价、农村能源发展、外来生物防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等标准。
(四)农产品生产及质量控制类标准。包括重要农产品保供生产、全程质量控制、优质特色农产品品质评价、农产品加工及冷链物流、包装标识等标准。
(五)农村环境治理和事业发展类标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美丽乡村建设、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农村发展相关标准。
(六)农业农村信息化、机械化、工程建设等农业农村发展中亟需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和规范类标准。
三、有关要求
(一)各司局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本行业本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见附件1)及2023年农业农村国家和行业标准推荐入库项目建议表(见附件2)报我司,并抄送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二)各司局组织相关标委会(技术归口单位)开展本行业本领域标准项目的公开征集、研究论证和组织推荐。项目征集通知应在“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向社会公开。
(三)各标委会(技术归口单位)要做好标准项目立项申请书编写指导(内容包括立项依据和理由、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项目的主要技术内容、项目参加单位和人员、工作进度安排等),并认真做好项目查新工作,确保推荐项目不与已立项和已发布标准项目交叉重复。
(四)项目完成周期(从下达计划到完成报批)不超过12个月,如需延期,需向业务主管司局提交延期申请,延期不超过12个月。如需跨年度实施的重大项目,申请立项时需作出说明,明确各年度目标任务。项目承担单位有未按时完成制修订任务或未通过考核评估,限制入库新的标准项目。
(五)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受我司委托承担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制修订项目日常管理,做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编写指导,加快完善项目库信息化管理平台,提高项目管理效率。
(六)国家标准委组织立项的国家标准项目,按照国家标准委有关要求申报,我司将积极协调立项。支持符合条件的现行农业行业标准申请国家标准。
联系方式:
1.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万靓军,电话:010-59198527,邮箱:caqszlbzc@126.com。
2.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徐学万,电话:010-59192322,邮箱:jgsbzc@126.com。
附件:1. ***(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参考提纲)
2.2023年农业农村国家和行业标准推荐入库项目建议表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