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专家: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叶绿素铜钠盐》被列入202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订计划(项目编号为spaq-2021-04),项目承担单位为发酵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工作程序,标准起草工作组在研究了相关标准技术资料、行业调研、样品检测、数据分析等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标准征求意见稿。为使标准更加科学、合理、适用,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发送给各相关单位及有关专家,广泛听取意见,请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并填写“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请于2022年11月25日前将对标准的意见及建议以邮件或传真方式返回,标准起草工作组将根据所收集的合理建议对标准进行修改。
联系方式: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联系人:杜鉴
邮箱:ffstandard@163.com;cfaa1803@vip.126.com
电话:010-59795833-808
传真:010-59071335
附件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叶绿素铜钠盐》(征求意见稿)
附件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叶绿素铜钠盐》(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叶绿素铜钠盐》(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