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年农业信息化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推进农业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推动数字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现就开展2023年农业信息化行业标准项目制修订立项建议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一)紧扣需求。紧密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紧盯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关键领域、重点环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广泛吸纳产学研用各方意见,体现共性先立、急用先行的立项原则。
(二)明确目标。充分发挥农业信息化优势作用,促进农业农村领域实现技术创新、管理规范、品牌创建、效益提升等高质量发展目标。
(三)参照体系。适合作为行业标准推荐发布,参照农业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附件1),在对立项必要性、可行性、协调性、适用范围和预期效果等进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立项建议。
二、重点领域
(一)农业农村领域信息化相关基础性、通用性标准。重点面向智能装备、智能赋能等农业信息化关键技术标准。
(二)智慧农业标准。重点面向推进物联网、人工智能、5G、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大田种植、畜禽养殖、设施农业、渔业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应用。
(三)农业服务信息化标准。重点面向农业生产管理信息服务、农产品市场流通信息服务、农业科技教育信息服务、农业资源环境信息服务、农业监测预警等方面。
(四)支撑农业信息化发展需要,与我国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补充配套的其他农业信息化标准。
(五)支撑数字农业农村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等实施的有关标准。
三、报送要求
请在确保与其他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交叉重复的前提下,认真填写《2023年农业信息化行业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一览表》(附件2)和《2023年农业信息化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附件3),并于2022年10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上填报材料及标准立项草案电子版发至农业农村部农业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秘书处将根据部里统一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立项申报遴选、推荐等工作。经农业农村部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评审通过的项目建议将纳入农业农村部标准项目库管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农业农村部农业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研究与规划处) 杨硕
电 话:010-59192252
电子邮箱:yjgh@agri.gov.cn
附件:1.农业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
2.2023年农业信息化行业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一览表
3.2023年农业信息化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
农业农村部农业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2年9月15日
附件:
关于征集2023年农业信息化行业标准项目制修订立项建议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