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行业专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等关于化妆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和上市后质量安全管控的新要求,引导化妆品经营者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牵头开展“化妆品经营通用质量安全规范”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现向社会征集参与起草单位和专家。
“化妆品经营通用质量安全规范”是国内首次将直接从事化妆品经营活动和为化妆品经营活动提供线上线下服务的市场主体的经营规范以标准的形式予以明确,以从事化妆品经营的化妆品零售经营者、化妆品批发经营者、实行统一配送的化妆品经营者、美容美发机构、宾馆、通过自建网站或者其他网络服务经营化妆品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和为化妆品经营提供线上线下服务的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化妆品展销会举办者为主线,分别明确其应履行责任和义务,为广大化妆品经营者提供操作性更强、通俗易懂的参考规范。标准编制以及发布实施过程中,我们将广泛收集化妆品监管部门、化妆品经营者以及行业专家的意见,不断修订和完善标准内容,适时推动本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
请涉及化妆品及相关行业的意向参与单位和专家填写中国食药促进会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提交至我会秘书处shiyaocujinhui@126.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秘书处将根据单位性质及主要技术团队情况确定参与起草单位和起草专家。
联系人:赵昕龙 黄新望
联系电话:010-62484982
邮箱:shiyaocujinhui@126.com
附件下载:
关于征集化妆品经营通用质量安全规范团体标准开发单位的通知.pdf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参与单位申请表.docx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
2022年 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