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 第7部分:有机物综合指标》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北京市延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海市黄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 、深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水质监测站 、长沙供水有限公司 、佛山水业集团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金华市千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附件下载: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