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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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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增加先进标准有效供给,充分发挥地方标准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技术支撑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制用并举,以用促制”的原则,现就征集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符合我区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社会事业领域需要统一规范的特殊技术要求,以及地理标志产品标准。

(二)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产品检验方法标准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环境保护、工程建设、食品安全、医药卫生等领域标准除外。

二、申报条件

(一)与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联系紧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属于全区范围内普遍适用的技术要求,并拟列入相关行业2022年重点工作。

(二)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或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计划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地方标准,且与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不交叉、不矛盾。

(三)2021年已立项但未完成的地方标准不再重复立项。

三、申报重点

(一)《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等部署的项目。

(二)围绕“两个基地”“两个屏障”“一个桥头堡”建设和推动自治区14条优势特色产业链发展涉及的项目。

(三)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研制高质量标准体系涉及的项目。

(四)支撑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项目。

(五)推动国家或自治区科技项目创新成果、专利转化为关键技术标准的项目。

(六)标龄超过5年,经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复审确认需要修订的项目;或标龄未满5年,但根据社会经济和技术发展要求需修订的项目。

(七)重点领域。农业方面,涉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治理、生产和信息化服务、农业气象、农业机械、农业绿色发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改善、公共文化服务、社会治理、治安防控、基本公共服务,粮食全链条节约减损等相关项目;工业方面,涉及节能节水、清洁生产、生态保护修复、绿色低碳循环、绿色包装、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塑料污染治理等相关项目;服务业和社会事业方面,涉及家政服务、养老服务、托育服务、残疾人服务、物业服务、垃圾处置、社会综合治理、政务服务、行政管理(机关事务)、劳务品牌、文化和旅游、气象、餐饮节约、现代流通、物流(冷链、绿色快递、商贸)服务、周转箱推广应用、国土空间规划等自然资源集约开发利用等相关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地方标准业务)(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向自治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网址http://110.16.70.47:8082/default/;截止时间2022年1月20日下午17:00)。

(二)自治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提出的立项建议进行归集,合并重复和相类似的项目。按照系统性、协调性、科学性的要求和本行政区域的特殊需要对项目进行遴选,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并通过管理系统提交审核通过的立项建议材料、汇总表和申报公文(网址http://222.74.200.5:8081/yewu/ ,账号附后,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下午17:00)。截止后2022年原则上不再受理临时增加的地方标准立项申请。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报公文(正式文件扫描件、联系人、联系电话);

2.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

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项目建议汇总表(见附件2);

4. 地方标准草案;

5.科研报告或调研报告(有科研项目支撑的提交);

6.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复函或会议纪要(涉及多个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提交);

7.专利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涉及专利的提交)。

(二)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联系人:胡彩虹,0471-6628243

姚继红,张超 0471-3255821 

网站技术支持联系人:马思雨 18237288057

高建永 16601061685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

2.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项目建议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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