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申请立项的《轻工行业产品碳足迹评估导则》等14项轻工行业标准计划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1),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7日。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并反馈至我部,电子邮件发送至qgbz445@163.com(邮件注明:轻工行业标准立项公示反馈)。
联系电话:010-68396445
附件: 1. 2021年11月轻工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
2.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质量标准部
2021年11月30日
相关标准如下:轻工行业产品碳足迹评估导则
轻工业碳排放及减排量信息披露指南
轻工企业碳排放管理平台技术规范
轻工业低碳产品评价导则
轻工企业低碳供应链评价技术规范
产品碳足迹 产品种类规则 制冷压缩机组
人造冰单位产品碳排放限额
酵母行业产品碳足迹评估导则
氨基酸行业产品碳足迹评估导则
有机酸行业产品碳足迹评估导则
淀粉行业产品碳足迹评估导则
淀粉糖行业产品碳足迹评估导则
温室气体(二氧化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生物发酵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