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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产调味品标准通过审定

发布日期:2007-12-13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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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从北海市质监局获悉,12月3日,行业地方标准——《海水产调味品质量安全要求》广西地方标准送审稿,正式通过专家审定。


    从北海市质监局获悉,12月3日,行业地方标准——《海水产调味品质量安全要求》广西地方标准送审稿,正式通过专家审定。该标准有望年内发布为广西推荐性地方标准。届时,广西的海水产调味品加工或生产中使用防腐剂、香精、色素等有害物质的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

    据介绍,《海鱼干质量安全要求》该标准根据国家《水产调味品卫生标准》、《食品污染物限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它规定了海水产调味品的生产加工过程、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适用于以海鱼、海虾、海贝等海产品为原料,经一系列的生化工程技术提取,添加或不添加其他辅料,经混合、造粒、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具有海鲜的鲜味和香味的复合调味品。

    据悉,起草单位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和完善后,将上报广西自治区质监局,发布为广西推荐性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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