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无锡市技术标准战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经前期申报、立项评估、社会公示等流程,确定了2021年度第三批无锡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附件1),现将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严格标准起草
各标准起草单位要在提出单位指导下尽快成立标准起草组,及时、规范地开展地方标准起草工作。标准起草组由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标准化专业人员组成。起草单位应当对地方标准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实验、论证,确保地方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适用性。有关技术要求需要进行试验验证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技术单位开展。标准编写应执行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
广泛征求意见
各标准起草单位要在提出单位支持下,广泛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消费者组织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方面意见。采纳合理意见,对未采纳的意见应当说明理由,予以反馈。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原则上不少于30日。在此基础上,完善地方标准草案、编制说明,形成地方标准送审稿。
按时上报材料
自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各标准起草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地方标准审查申请函
地方标准送审稿
地方标准编制说明(附件2)
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表(附件3)
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以上材料经提出单位同意后提交我局。
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送审材料的,起草单位应在到期前1个月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适当延期,但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逾期仍未完成的,该项目终止。
附件1 2021年度第三批无锡市地方标准项目计划名单.docx
附件2 无锡市地方标准编制说明编写提纲.docx
附件3 无锡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表.docx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8日
相关标准如下:序号 | 标准名称 | 制修订 |
1 | 生活饮用水提供规范 | 制定 |
2 | 宫颈疾病筛查智慧医疗服务规范 | 制定 |
3 | 工贸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规范 | 制定 |
4 | 沿太湖地区水稻机插秧侧深施肥技术规程 | 制定 |
5 | 工厂化设施葡萄生产技术规程 | 制定 |
6 | 绿色食品设施枇杷生产技术规程 | 制定 |
7 | 大水面鲢鳙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 制定 |
8 | 淡水贝类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 制定 |
9 | 市场监管一体化综合监管平台基本要求 | 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