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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三批无锡市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0  来源: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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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三批无锡市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无锡市技术标准战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经前期申报、立项评估、社会公示等流程,确定了2021年度第三批无锡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附件1),现将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严格标准起草

各标准起草单位要在提出单位指导下尽快成立标准起草组,及时、规范地开展地方标准起草工作。标准起草组由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标准化专业人员组成。起草单位应当对地方标准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实验、论证,确保地方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适用性。有关技术要求需要进行试验验证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技术单位开展。标准编写应执行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

广泛征求意见

各标准起草单位要在提出单位支持下,广泛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消费者组织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方面意见。采纳合理意见,对未采纳的意见应当说明理由,予以反馈。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原则上不少于30日。在此基础上,完善地方标准草案、编制说明,形成地方标准送审稿。

按时上报材料

自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各标准起草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地方标准审查申请函

地方标准送审稿

地方标准编制说明(附件2)

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表(附件3)

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以上材料经提出单位同意后提交我局。

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送审材料的,起草单位应在到期前1个月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适当延期,但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逾期仍未完成的,该项目终止。

附件

附件1 2021年度第三批无锡市地方标准项目计划名单.docx

附件2 无锡市地方标准编制说明编写提纲.docx

附件3 无锡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表.docx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8日

相关标准如下:
序号 标准名称 制修订
1 生活饮用水提供规范 制定
2 宫颈疾病筛查智慧医疗服务规范 制定
3 工贸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规范 制定
4 沿太湖地区水稻机插秧侧深施肥技术规程 制定
5 工厂化设施葡萄生产技术规程 制定
6 绿色食品设施枇杷生产技术规程 制定
7 大水面鲢鳙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制定
8 淡水贝类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制定
9 市场监管一体化综合监管平台基本要求 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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