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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百货商业协会关于《商场消杀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行业标准意见征询

发布日期:2021-01-13  来源:中国百货商业协会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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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中国百货商业协会关于《商场消杀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行业标准意见征询。
  在新冠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下,获商务部立项批准,中国百货商业协会联合北京三和晨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至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商业联合会、湖北汉商集团、长春欧亚商都共同制定《商场消杀操作规范》行业标准,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面向广大零售企业进行意见征询,欢迎提出修改意见和内容补充。
 
  附:《商场消杀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原文
 
  商场消杀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商场消杀原则、消杀管理要求、不同场所、对象的消杀操作要点。
 
  本标准适用于商场经营区域、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常规预防性病毒消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方式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方式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7488-2019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GB19193 疫源地消毒总则
 
  WS/T 481 地震灾区预防性消毒卫生要求
 
  WS/T 648 空气消毒机通用卫生要求
 
  GB27953-2011 疫源地消毒剂卫生要求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消杀 disinfection
 
  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的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2
 
  消毒剂 disinfectant
 
  采用一种或多种化学或微生物的杀微生物因子制成的用于消毒的制剂。
 
  4 消杀基本原则
 
  4.1  商场日常消杀,室内空气应以自然通风为主,环境应以清洁卫生为主,重点对象应进行预防性消毒,出现疫情,应按照GB 19193规定进行疫原地专业消毒。
 
  4.2  防止过度消杀。原则上不宜对室外环境进行大规模消杀,不宜对外环境进行空气消杀,不宜直接使用消毒剂对人员进行消杀,室内地面以清洁为主,消杀频率适当。
 
  4.3  出现疫情,商场应立即启动消杀预案,及时上报并联系相关政府部门以及第三方消毒公司进行终末消毒。
 
  4.4  所用消杀产品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部门管理要求,应按照产品说明书在有效期内使用。
 
  4.5  制定消杀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进行详细记录。
 
  5 消杀管理要求
 
  5.1 药剂管理
 
  5.1.1 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消毒剂使用范围、使用方法、作用浓度、作用时间进行使用。
 
  5.1.2 消毒剂有一定刺激性,药剂配制和使用时做好个人防护,应佩戴口罩、橡胶手套、护目镜,穿着工作服,必要时做好呼吸道防护。
 
  5.1.3 含氯消毒剂有一定腐蚀性,达到消毒时间后,应用清水擦拭或清洗去除残留消毒剂。
 
  5.1.4 醇类消毒剂易燃,不可应用于空气消毒,以及大范围的喷洒和擦拭消毒。
 
  5.1.5 一般情况下,消毒剂应单独使用,不应与其他成分混合使用。
 
  5.1.6 消毒剂禁止口服,应置于阴凉、干燥处密封保存,避免儿童触及。
 
  5.2 器械管理
 
  5.2.1 商场应配置常量喷雾器、气溶胶喷雾器,配液桶。消毒用拖布、抹布应与日常清洁工具区分存放。
 
  5.2.2 消杀器械以及拖布、抹布使用后应立即清洁并针对设备和拖布进行消杀。
 
  5.2.3 消杀器械应有专人管理和维护,设置专属存放空间,便于取用。
 
  5.3 人员管理
 
  5.3.1 应设置消杀专员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5.3.2 应制定消杀工作流程,并建立日常监督机制。
 
  5.3.3 应对消杀人员定期进行培训。
 
  5.4 记录管理
 
  5.4.1 消杀后应详细记录消杀对象,消杀因子,作用时间,作用浓度以及消杀操作员(责任人)。
 
  5.4.2 消杀记录应整理归档,存档两年备用查看。
 
  6 经营区域消杀要点
 
  6.1 销售区域
 
  6.1.1 重点消杀对象为工作台面、货柜(架)、试衣间、顾客座椅、地面等有交叉接触的部位。
 
  6.1.2 应采用浓度为25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或喷洒,作用20分钟后,再用清水祛除残留消毒剂;或者采用浓度为100mg/L的次氯酸消毒液进行擦拭或喷洒,作用5-10分钟;如果采用其他消毒剂,按照说明进行操作。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消杀频次,必要时做到2小时消杀一次。。
 
  6.1.3 试穿后的衣物可采用挂烫机进行蒸汽熏蒸消杀,作用温度为100℃,作用2-5分钟。必要时做到一客一消频次。
 
  6.2 收银台
 
  6.2.1 重点消杀对象为工作台面、收银设备。
 
  6.2.2 应采用浓度为25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或喷洒,作用20分钟后,再用清水祛除残留消毒剂;或者采用浓度为100mg/L的次氯酸消毒液进行擦拭或喷洒,作用5-10分钟;如果采用其他消毒剂,按照说明进行操作。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消杀频次,必要时做到2小时消杀一次。
 
  6.3 客服中心
 
  6.3.1 重点消杀对象为服务台、贵宾休息区门把手、桌椅。
 
  6.3.2 应采用浓度为25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或喷洒,作用20分钟后,再用清水祛除残留消毒剂;或者采用浓度为100mg/L的次氯酸消毒液进行擦拭或喷洒,作用5-10分钟。如果采用其他消毒剂,按照说明进行操作。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消杀频次,必要时做到2小时消杀一次。
 
  6.3.3 相对密闭的贵宾休息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空气消杀。
 
  6.4 餐饮区域
 
  6.4.1 餐饮区域消杀对象分为两部分,一是存在顾客交叉接触的用餐区域,包括出入口门把手、餐桌餐椅、点餐台等。二是后厨区域,包括后厨操作台、厨具以及顾客使用过后的餐具。
 
  6.4.2 用餐区域桌椅应使用浓度为25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作用20分钟后,再用清水祛除残留消毒剂;或者采用浓度为100mg/L的次氯酸消毒液喷洒,作用5-10分钟。如果采用其他消毒剂,按照说明进行操作。应做到一客一消的频次。
 
  6.4.3 后厨消杀应建立在清洁基础上。无自动洗碗机的企业,要严格执行一洗,二涮,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工作程序,消杀时应配置250mg/L的含氯消毒液,对餐具厨具完全浸泡达到20分钟,取出餐具用清水冲洗干净,擦干存储至消毒柜中。有自动洗碗机的企业,应严格执行自动洗碗机的操作规范,确保消杀效果。应做到一客一消的频次。
 
  6.4.4 操作台和刀具应采用浓度为25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或喷洒,作用20分钟后,取出厨具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待用;或者采用浓度为100mg/L的次氯酸消毒液进行擦拭或喷洒,作用5-10分钟。
 
  6.5 超市卖场
 
  6.5.1 重点消杀对象为存储柜、购物车(篮)、收银台、饮料柜以及生鲜冷柜、产品切割操作台、刀具等。
 
  6.5.2 存储柜、购物车(篮)、收银台、饮料柜等顾客高频交叉接触点,应采用浓度为25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或喷洒,作用20分钟后,再用清水祛除残留消毒剂;或者采用浓度为100mg/L的次氯酸消毒液进行擦拭或喷洒,作用5-10分钟。如果采用其他消毒剂,按照说明进行操作。疫情期间,做到一客一消的频次。
 
  6.5.3 生鲜冷柜、产品切割操作台、刀具应在清洁之后进行消杀。采用浓度为25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或喷洒,作用20分钟后,再用清水祛除残留消毒剂;或者采用浓度为100mg/L的次氯酸消毒液进行擦拭或喷洒,作用5-10分钟,之后不用再次冲洗;或者采用浓度为250mg/L的季铵盐消毒剂冲洗擦拭或喷洒,作用20-30分钟。应做到一天一次清洁消杀频率,必要时增加消杀频次。
 
  6.6 儿童娱乐区域
 
  6.6.1 重点消杀对象为游乐设施及电源开关、各类操作按键、手柄等。
 
  6.6.2 应采用浓度为250mg/L的含氯消毒制剂进行擦拭或喷洒,作用20分钟后,再用清水祛除残留消毒剂;或者采用浓度为100mg/L的次氯酸消毒液进行擦拭或喷洒,作用5-10分钟。如果采用其他消毒剂,按照说明进行操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消杀频次,必要时2小时消杀一次。
 
  6.6.3 不可采用刺激性较大的消毒剂,避免造成儿童呼吸道损伤。
 
  7 公共区域消杀要点
 
  7.1 入户门
 
  7.1.1 重点消杀对象为门把手以及顾客可能接触的位置。
 
  7.1.2 应采用浓度为250mg/L的含氯消毒制剂进行擦拭或喷洒,作用20分钟后,再用清水祛除残留消毒剂;或者采用浓度为100mg/L的次氯酸消毒液进行擦拭或喷洒,作用5-10分钟。如果采用其他消毒剂,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7.2 楼道、自动扶梯、电梯轿厢
 
  7.2.1 重点消毒对象为门把手、楼梯扶手、自动扶梯扶手、电梯按键、轿厢内扶手、轿厢内按键等。
 
  7.2.2 应采用浓度为250mg/L的含氯消毒制剂进行擦拭或喷洒,作用20分钟后,再用清水祛除残留消毒剂;或者采用浓度为100mg/L的次氯酸消毒液进行擦拭或喷洒,作用5-10分钟。如果采用其他消毒剂,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7.3 卫生间
 
  7.3.1 重点消杀对象包括洗手间门帘、洗手间门把手、挡板门把手、冲水按扭、洗手台、地面等。
 
  7.3.2 应采用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或喷洒,作用20分钟后,再用清水祛除残留消毒剂;或者采用浓度为200mg/L的次氯酸消毒液进行擦拭或喷洒,作用5-10分钟。如果采用其他消毒剂,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7.3.3 消杀频次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人流量较大的洗手间建议每2小时消杀一次。
 
  7.3.4 对卫生间应从内到外,从上到下进行消杀。
 
  7.4 顾客休息区
 
  7.4.1 重点消杀对象主要为座椅、桌面、饮水机等。
 
  7.4.2 应采用浓度为25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作用20分钟后,再用清水祛除残留消毒剂;或者采用浓度为100mg/L的次氯酸消毒液进行擦拭,作用5-10分钟。如果采用其他消毒剂,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7.4.3 消杀频次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7.5 垃圾区
 
  7.5.1 重点消杀对象为垃圾筒壁,垃圾盖以及垃圾开盖、把手等。
 
  7.5.2 应采用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作用20分钟后,再用清水祛除残留消毒剂;或者采用浓度为200mg/L的次氯酸消毒液进行喷洒,作用5-10分钟。如果采用其他消毒剂,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7.5.3 消杀频次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建议每4小时消杀一次。
 
  8 办公区域消杀要点
 
  8.1 重点消杀对象为各类开关,门把手、饮水机、微波炉、打印机、共用电话座机、会议室桌椅等用电。
 
  8.2 应采用浓度为25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或喷洒,作用20分钟后,再用清水祛除残留消毒剂;或者采用浓度为100mg/L的次氯酸消毒液进行擦拭或喷洒,作用5-10分钟。如果采用其他消毒剂,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8.3 每日消杀一次。
 
  9 空气消毒要点
 
  9.1 商场内空气消杀以自然通风为主。每日通风2-3次,每次通风时间不低于20分钟。
 
  9.2 空调通风系统消杀要点
 
  9.2.1 应梳理空调通风系统,理清各功能区空调通风系统类型,应对每个系统关联的楼层、房间,结合商场特点做综合评估,制定运行方案。
 
  9.2.2 疫情期间,宜采用全新风+全排风模式运行,加速区域内空气流通;新风阀和排风阀开度100%,回风阀关闭。
 
  9.2.3 疫情期间,应加强空调通风系统中空气处理设备的清洗消杀或更换工作。空气过滤器、表面式冷却器、加热器,加湿器、凝结水盘等易集聚灰尘和孳生细菌的部件应定期消杀或更换。。
 
  9.2.4 商场内有疫情发生,应立即停止使用空调通风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对整个环境进行消杀处理。
 
  9.2.5 疫情期间,营业场所可增加紫外线消毒灯(固定或移动式),夜间定时开启消杀。
 
  9.3 特定区域消杀要点
 
  9.3.1 洗手间空气消杀以开窗通风方式为主,应每天最少两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若洗手间的通风效果不佳,应采用浓度为200mg/L的次氯酸消毒液,按照5ml/m?的剂量用气溶胶喷雾器进行空气熏蒸或者喷洒消杀,作用时间为20分钟,20分钟后开窗通风即可使用。消杀频次根据需要制定。
 
  9.3.2 电梯间空气消杀以通风方式为主,打开电梯门,打开排风扇通风30分钟。若电梯不具备通风条件,可用活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照射时间不得小于30分钟。若无紫外线灯或者电梯厅透明,采用浓度为200mg/L的次氯酸消毒液,按照5ml/m?的剂量用气溶胶喷雾器进行空气熏蒸或者喷洒消杀,作用时间为20分钟,20分钟后通风即可。消杀频次根据需要制定。
 
  9.3.3 餐饮区、员工食堂使用结束后,新风与排风系统应继续运行1小时,并进行全面消杀处理。有条件可利用紫外线消毒灯,在非使用时间对区域进行消毒杀处理。
 
  9.3.4 疫情期间,地下车库的通风系统应在营业前1-2小时开启,并保证工作期间连续运行。人员密度较大时,可启动排烟系统。应注意避免排风口的位置有串入其他区域、串入新风口的潜在风险。地下停车场直接进入电梯的入口处,可设置简易风淋室。
 
  9.3.5 疫情期间,对于无外窗、无新风、无排风、使用量较小的库房、档案室等密闭房间,应减少使用次数,每次使用后可做臭氧或紫外线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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