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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区农业地方标准制修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0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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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区农业地方标准制修废工作的通知。
厅机关各有关处局,厅属各有关事业单位,五市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行动,建立健全以农业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农业标准体系,推动全区黄河流域现代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业地方标准制修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全区农业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需要,以构建“五优”特色产业标准体系为主线,以促进绿色兴农、质量兴农为重点,突出产业优势特色,亟需进一步明确技术要求和规范的尽快建标立标;对不适用农业产业发展需要、不适应农业农村工作需要的标准、规范,尽快修改和废止。
 
  (二)注重质量。按照“控制总量、提升存量、优化增量”的要求,制修废的标准要能及时反映和满足现实农业农村发展需求。同时,要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际先进标准接轨,避免与现有标准交叉和矛盾。
 
  (三)科学适用。坚持从标准实用性,便于推广应用的角度开展地方标准制定和修废工作,要贯穿产业和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确保新制定、修改或保留的标准内容要具有广泛的科学性、规范性、指导性和引领性。原则上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等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不再立项。
 
  二、工作方向
 
  全区现行农业地方标准修废项目及2021年全区农业地方标准制定项目重点围绕优质粮食、现代畜牧、瓜菜、水产、酿酒葡萄等优势产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全过程以及农业机械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进行。具体可对标《2021年度全区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三、工作任务
 
  (一)现行农业标准的修废
 
  1. 范围。2013-2018年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农业地方标准。
 
  2.梳理。由各相关农业地方标准制定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登陆“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的“地方标准”栏目进行查询(网址:http://std.samr.gov.cn/),认真研究梳理,提出需要保留的标准清单和已经不适用现行农业发展需要进行修改或废止的标准清单目录,并填写修改或废止原因(见附件3),报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3.复审。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组织专家进行研究复议。其中符合制修条件的项目,统筹列入2021全区农业地方标准制修项目;符合废止条件的项目,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审定废止,并向社会公布。
 
  (二)2021年农业标准的征集
 
  1. 范围。面向全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各农业科研院所、高校、社会组织以及各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公开征集。
 
  2.申报。由具备承担标准制修定工作的各级农业农村等部门从项目立项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充分研究论证,提出立项申请,并从项目制修订的内容、目的、意义、创新点等方面,认真填写《宁夏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见附件4),统一报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3. 推荐。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组织专家,开展2021年全区农业地方标准立项推荐评审。符合条件立项推荐的项目,统一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审定立项。原则上不在申报范围内的项目及未经论证的项目不予推荐立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标准制修定工作,做为创建黄河流域现代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重要内容,提升我区现代农业和农村社会发展的基础保障工作。要对照农业制修废工作原则、工作方向,在认真审查和科学论证基础上,提出拟制修废的标准清单,确保发挥标准的指导、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统一管理。农业农村厅负责全区农业类地方标准项目的归口申报、制定、修废等管理工作,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统筹协调,落实各项具体管理工作。各市级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辖区各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标准项目的组织、筛选、申报;自治区农林科学院、宁夏大学等部门负责本系统内标准项目的组织、筛选、申报。统一汇总后(见附件2)报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三)严格标准。各拟承担标准项目的单位要严格要求,按照地方标准制修废程序,认真填写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现行农业标准的修废项目于2020年9月10日前报送清单;2021年农业标准征集项目于2020年9月20日前报送,并提供纸质文本(三份)和电子扫描文本(PDF格式一份)。统一报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注:前期已列入自治区2020-2025年农业高质量发展清单的标准项目务必按要求完成时限逐年申请。)
 
  联系人:鲍小明  0951-5169549;陈国栋 0951-5169881
 
  E-mail:nxncpjgj@163.com
 
  附件:1. 2021年度宁夏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指南
 
  2.拟制定的农业标准清单目录
 
  3.拟修改或废止的农业标准清单目录
 
  4.宁夏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
 
  5.宁夏地方标准制修定流程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附件1 2021年度宁夏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 拟制定农业标准清单目录
 
  附件3 修改和废止的农业标准清单目录
 
  附件4 宁夏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
 
  附件5 宁夏地方标准制修订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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