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深圳市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建立供深食品标准体系打造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深府〔2018〕41号)相关要求,提升深圳市食品安全水平,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协同多家单位,在参考研究欧盟法规及国内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食用农产品化学物质残留高通量筛查方法确认与检测质量控制指南(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见附件1)。
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8月2日前,填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2),以电子文档形式反馈至标准编制组,感谢您的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1.《食用农产品化学物质残留高通量筛查方法确认与检测质量控制指南(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
2.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
2020年7月3日
(联系人:李昊;电话:0755-82724461;邮箱:lihao@sist.org.cn)
附件1 《食用农产品化学物质残留高通量筛查方法确认与检测质量控制指南(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rar
附件2-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