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30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就《食品中2,4-滴二甲胺盐等147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食品中胺苯磺隆等17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和《食品中巴毒磷等30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2020年5月31日。食品伙伴网就新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的附件1、附件2、附件3与GB 2763-2019进行了比对分析,并归纳了重点修订内容,以供大家参考。
(1)新增35种农药
新增的35种农药包括苯醚菌酯、苯氧威、丙酯草醚、除草定、单嘧磺酯、啶磺草胺、噁草酸、二氯喹啉草酮、二氯异氰尿酸钠、呋喃磺草酮、氟吡呋喃酮、氟氯吡啶酯、氟醚菌酰胺、氟嘧菌酯、氟噻唑吡乙酮、氟酮磺草胺、环吡氟草酮、环氟菌胺、环氧虫啶、甲酰氨基嘧磺隆、菌核净、氯酯磺草胺、哌虫啶、噻森铜、双环磺草酮、双氯磺草胺、双唑草酮、四氯虫酰胺、四霉素、硝虫硫磷、辛菌胺醋酸盐、异丙酯草醚、异硫氰酸烯丙酯、抑霉唑硫酸盐、抑食肼。
(2)扩大110种农药残留限量的适用范围
扩大2,4-滴二甲胺盐等110种农药残留限量的适用范围。
(3)修订3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
修订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包括氟唑菌酰胺在玉米中限量由0.01*mg/kg修订为0.05*mg/kg,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在普通白菜中限量由0.1mg/kg修订为0.02mg/kg,三环唑在谷物中的限量由2mg/kg修订为7mg/kg。
(4)其他修订情况
修订了稻瘟灵等3种农药的ADI值;修订了喹禾灵和精喹禾灵的残留物;修订了3种农药修改名称,将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改为氟氯氰菊酯,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改为霜霉威盐酸盐,异丙甲草胺和精异丙甲草胺改为异丙甲草胺。修订了2种农药的主要用途,氟吡菌酰胺主要用途由杀菌剂修订为杀虫剂;喹螨醚的主要用途由杀螨剂修订为杀虫剂。修订了吡虫啉在竹笋中、三环唑在稻谷中的检测方法。
附近2中涉及的均为禁限用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是在 GB 2763-2019 基础上进行制定和修订的,为体现此类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变化和来源,征求意见稿中细化列出了制定和修订的情况。重点修订内容包括:
(1)扩大16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适用范围
16种农药扩大其残留限量的适用范围,包括胺苯磺隆、百草枯、丁硫克百威、毒死蜱、甲拌磷、甲磺隆、甲基异柳磷、克百威、乐果、硫丹、氯磺隆、三氯杀螨醇、三唑磷、杀扑磷、溴甲烷、乙酰甲胺磷,共新增276项最大残留限量。
(2)修订15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15种农药修订最大残留限量,包括百草枯、丁硫克百威、毒死蜱、氟苯虫酰胺、甲磺隆、甲基异柳磷、克百威、乐果、硫丹、氯磺隆、三氯杀螨醇、三唑磷、杀扑磷、溴甲烷、乙酰甲胺磷。共修订了169项最大残留限量,例如甲磺隆在糙米中的最大残留限量由0.05mg/kg修订为0.01mg/kg;在小麦中的最大残留限量由0.05mg/kg修订为0.01mg/kg。其中,修订的氟苯虫酰胺等的最大残留由临时限量变为正式限量。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相关标准经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 会议审议通过后,在与GB 2763-2019 合并为新版GB 2763 时,原则上对相同限量值的同组作物合并为相应组限量。如:4.2 百草枯,制定了在“稻类(谷物除外)”上的限量为 0.01mg/kg,同时将 GB 2763-2019 中“稻谷”限量由 0.05mg/kg 修订为 0.01mg/kg,新版 GB 2763 中将合并为“稻类”限量 0.01mg/kg; 本文件将 GB 2763-2019 中百草枯在“苹果”上的限量由 0.05mg/kg 修订为 0.01mg/kg,合并新版 GB 2763 时,将与 GB 2763-2019 中已制定百草枯在“仁果类水果(苹果除外)”上的限量 0.01mg/kg合并为“仁果类水果”,限量为 0.01mg/kg。
新增了巴毒磷等30种农药,涉及810项最大残留限量。其中,每种农药涉及的食品类别均为谷物,油料和油脂,蔬菜(鳞茎类蔬菜、芸薹属类蔬菜、叶菜类蔬菜、茄果类蔬菜、瓜类蔬菜、豆类蔬菜、茎类蔬菜、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水生类蔬菜、芽菜类蔬菜、其他类蔬菜),干制蔬菜,水果(柑橘类水果、仁果类水果、核果类水果、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热带和亚热带水果、瓜果类水果),干制水果,坚果,糖料,饮料类,食用菌,调味料,药用植物。
详细的比对分析情况见以下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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