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保障公众健康和食品安全,促进地方产业发展,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要求,省卫生健康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征集甘肃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立项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征集原则
(一)符合甘肃地方特色食品原料及产品的食品安全要求、与地方特色食品标准配套的生产经营过程卫生要求、与地方特色食品标准配套的检验方法与规程等。
(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通用标准)已经涵盖的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农药兽药残留、列入国家药典的物质(列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的除外)等不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征集范围。
二、相关要求
(一)立项建议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保障公众健康和食品安全,不得与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矛盾,优先考虑食品产业发展和食药物质试生产经营亟需的标准。
(二)立项建议应当有充分的研究数据和结论支持,提交立项建议的同时应当提供相关科学文献、专家论证意见等。
(三)建议承担标准起草的工作单位应当为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学术团体、行业协会、食品生产经营者等。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
三、报送要求
(一)申报立项建议时,填写《甘肃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并附相关支持性材料邮寄至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并同时上报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到315888835qq.com。
(二)根据立项建议征集情况,我委将根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要求,对重点领域、监管需要并符合要求的立项建议,形成年度立项计划并组织制定。
(三)征集立项建议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10日。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食品安全科 吴真
联系电话:(0931)4818721 手机:133894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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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730000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