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规定,我委拟制定《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桦褐孔菌》等2个地方标准(详见附件1),修订《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标准(详见附件2),废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非发酵型半固体调味料》等6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详见附件3)。
请各有关单位、社会公众对以上制定、修订、废止的标准清理决定于2019年12月13日前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431-88906881,信箱:1047810177@QQ.COM。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5日
附件:
食品伙伴网吧在,相关标准如下:
序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编号 | 复审结果 |
1 | 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桦褐孔菌 | 拟制定 | |
2 | 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桑黄 | 拟制定 | |
3 | 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 | 拟修订 | |
4 | 非发酵型半固体调味料 | DBS22/ 030-2014 | 拟废止 |
5 | 干豆腐 | DBS22/ 023-2013 | 拟废止 |
6 | 饮料酒中氨基甲酸乙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 DBS22/ 011-2013 | 拟废止 |
7 | 动物源性食品中24种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 DBS22/ 012-2013 | 拟废止 |
8 | 粮食中多组分除草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 DBS22/ 005-2012 | 拟废止 |
9 | 食品中酸性橙、碱性橙2和碱性嫩黄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 DBS22/ 006-2012 | 拟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