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标准《“桂字号”区域公共品牌管理指南 第1部分:通则》等11项团体标准(见附件)已通过立项论证,同意立项。
请各有关单位尽快起草并完成标准的制定工作。
附件:团体标准清单
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
2026年7月27日
相关标准如下:“桂字号”区域公共品牌管理指南第1部分:通则
“桂字号”区域公共品牌价值要素第1部分:有形要素
“桂字号”区域公共品牌价值要素第2部分:质量要素
“桂字号”区域公共品牌价值要素第3部分:创新要素
“桂字号”区域公共品牌价值要素第4部分:服务要素
“桂字号”区域公共品牌价值要素第5部分:无形要素
“桂字号”区域公共品牌评价指南第1部分:通则
“桂字号”区域公共品牌评价指南第2部分:农业
“桂字号”区域公共品牌评价指南第3部分:制造业
“桂字号”区域公共品牌评价指南第4部分:服务业
“桂字号”区域公共品牌评价指南第5部分:特色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