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RC02:2011 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
CNAS-RC02:2011 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
被CNAS-RC02:2013 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代替
1.1 为加强对获得CNAS认可的认证机构的控制与管理,确保CNAS认可资格的有效性和权威性,特制定本文件。
1.2 本文件规定了对获得CNAS认可的认证机构认可资格的处理规则,适用于所有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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