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发布日期 | 1996-10-04 |
|---|---|---|---|
| 标准状态 |
关于标准有效性标注的说明 |
实施日期 | 1998-01-01 |
| 颁发部门 | 国家环境保护局 | 废止日期 | 暂无 |
为了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本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69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2006-01-01 部分被GB 19821-2005代替
2004-04-01 部分被GB 19430-2004代替
2007-01-01 部分被GB 20425-2006 代替
2006-10-01 部分被GB 20426-2006代替
2006-01-01 部分被GB 18466-2005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