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LXJ 0014 S-2019 梅花鹿鹿鞭膏
Q/JLXJ 0014 S-2019 梅花鹿鹿鞭膏
本标准适用于以鹿鞭(人工驯养梅花鹿)、蜂蜜、红糖、羊鞭、山药、枸杞、甘草、桑椹、牡蛎、红枣、肉桂、小茴香、覆盆子、龙眼肉、芡实、鹿血(人工驯养梅花鹿)、人参(人工种植4 年生或5 年生)为原料,经清洗(或不清洗)、烘干、粉碎、调配、混合、熬制、成型(或不成型)、分装、外包装工艺制成的梅花鹿鞭膏(食品生产许可证分类为其他食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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