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LRK 0319 S-2021 梅花鹿鹿鞭膏
Q/JLRK 0319 S-2021 梅花鹿鹿鞭膏
本标准适用于以养殖梅花鹿(鹿鞭、鹿肾、鹿血)、人参(人工种植,4 年或5 年生)、黄精、桑椹、百合、甘草、龙眼肉、小茴香、牡蛎、大枣、山药、薏苡仁、茯苓为原料。经提取、浓缩得到的浸膏与阿胶、麦芽糖醇、红糖混合、熬制、成型、干燥(或不干燥)、包装等工序制成的梅花鹿鹿鞭膏(食品生产证分类为其他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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