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类别 | 卫生标准 | 发布日期 | 1999-12-09 |
|---|---|---|---|
| 标准状态 |
关于标准有效性标注的说明 |
实施日期 | 2000-05-01 |
| 颁发部门 | 暂无 | 废止日期 | 2002-06-01 |
WS 176-1999 放射性性腺疾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规定了电离辐射所致性腺疾病(放射性不孕症及放射性闭经)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因职业性照射所致性腺损伤的放射性工作人员,非职业性受职人员亦可参照本表准诊断和治疗。本标准不适用于宫内照射所致的放射性不孕症(包括流产、早产、死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