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国市监标创发〔2025〕92号)及《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通知》(市监标创函〔2025〕712号)等有关规定,经复审评估、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废止《桑蚕雄蚕一代杂交种繁育技术规程》(DB53/T 494-2013)等152项云南省地方标准(见附件)。
特此公告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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