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钨精矿、钼精矿和焙烧钼精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说明)
根据2020年12月24日,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民用无人机产品安全要求》等5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和相关标准外文版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0〕54号)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钨精矿、钼精矿和焙烧钼精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修订项目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项目计划编号:20205263-Q-469。标准起草单位由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赣州有色冶金研究所有限公司、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