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生物绿色防控项目评价标准(编制说明)
为加强有害生物绿色防控,提高防控质量效果,经深圳市绿色产业促进会研究决定设定《有害生物绿色防控项目评价标准》团体标准,明确有害生物绿色防控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为原则,采用环境防控、物理防控、生物防控以及科学、合理、安全使用药品,达到预防控制有害生物的目的。有害生物绿色防控项目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害生物绿色防控项目评价标准》团体标准的制定,填补了该领域的空白,为绿色防控工作的开展和评价提供了依据,对绿色防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对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违规防控亦有重大积极作用,该文件的实施,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积累实际经验和数据支持,有助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尽快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