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消毒剂通用安全要求(编制说明)
本标准于2014年立项(项目编号spaq-2014-13),项目承担单位为天津市卫生健康监督所。2014年6月正式启动,项目组对国际、国内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了查询和收集,调研了相关食品用消毒剂生产企业,形成标准初稿。2015年2月形成草案,2015年3月形成行业征求意见稿。2015年8月进行行业内征求意见,2016年3月召开标准修订第二次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征求意见处理。在此基础上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2016年9月在原国家卫计委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项目组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研讨,并依照处理意见对标准文本进行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2017年10月24日,经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食品相关产品分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查后结论为“修改后函审”。根据行业反馈意见,起草组针对禽屠宰环节使用消毒剂的安全性等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并于2018年8月和2019年7月组织专家对禽屠宰环节使用消毒剂的安全性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对行业提交的消毒效果、检测数据、评估结果等进行审核。2020年12月,受国家卫健委食品司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组建联合工作组,对次氯酸钠和过氧乙酸类消毒剂在禽屠宰环节使用的安全性进行评估,起草组根据评估结果对文本做相应修改。2021年6月16日-17日,本标准经第二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第六次专业委员会审查通过,重新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