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 适合家庭堆肥塑料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规定了适用于家庭堆肥的塑料产品的要求和评价程序,塑料产品中的各组分均满足全部要求时,才视为可家庭堆肥。
本标准规定以下四项要求:
a) 生物分解性能(即材料原本的可生物分解性);
b) 堆肥过程中的崩解性能;
c) 对生物分解过程产生不利影响;
d) 对最终堆肥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如:有害元素超量。
本标准可作为适合家庭堆肥的塑料产品标签的基础。
注: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塑料产品进行堆肥并不一定生产高质量的堆肥。
本标准规定了塑料产品本身的可家庭堆肥性,但不涉及可能存在的残留组分的可家庭堆肥性。
本标准对于塑料最终作为垃圾进入自然环境的生物分解性能等信息未做要求。
在本标准中,“产品”一词表示“塑料成品”以及“塑料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