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为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发〔2019〕21号)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发改地区〔2019〕1686号),根据《关于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及责任分工的通知》(示范区执委会发〔2020〕5号)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生态环境领域2020年行动计划》(沪环综〔2020〕110号)的要求,优化完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推进示范区空气质量联合预报,由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联合江苏和浙江预报技术部门共同承担《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技术规范》的编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