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 年)》等文件要求,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防治农村水环境污染,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环境管理提供标准依据,为全面打好碧水保卫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提供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