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编制说明)
安徽省分别于2015年3月份印发了《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2015年7月印发了《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标准和验收办法的通知》、2017年12月印发了《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实施意见》并明确指出到2020年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动态良好以上达到80%,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率达到95%;特大型社会餐饮企业“明厨亮灶”率达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