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编制说明 (报批稿)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 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4]67 号)的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 计划编号:20140186-Q-469)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计量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北京市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所、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汇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完美(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商业联合会、河北食品检验研究院、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等单位共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