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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征求地方标准复审初步结果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8-07-09 09:35  
【核心提示】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征求《地理标志产品 平谷大桃》、《地理标志产品 张家湾葡萄(张湾葡萄)》、《地理标志产品 北寨红杏》、《餐饮业 颗粒物的测定 手工称重法》等地方标准复审初步结果意见的通知
  • 【来源】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京质监发[2014]60号)的规定,我局对2012年发布的现行有效北京市地方标准,2014年发布或复审的北京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和节能地方标准,以及其他因各类情况需要进行复审的标准统一组织了复审。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了复审结果初步建议。
 
  对271项北京市地方标准复审初步结果为:继续有效218项、修订20项、废止33项(见附件)。
 
  现就复审初步结果进行公示,如有意见,请于2018年7月6日前反馈书面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传真:010-57520098
 
  电子邮件:bzh@bjtsb.gov.cn
 
  附件:北京市地方标准2018年复审初步结果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7月2日

食品伙伴网备注:食品及饲料相关标准如下: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复审初步结果
1 DB11/T 396-2016 地理标志产品 平谷大桃 继续有效
2 DB11/T 868-2012 生鲜乳贮运技术规范 继续有效
3 DB11/T 1189-2015 地理标志产品 张家湾葡萄(张湾葡萄) 继续有效
4 DB11/T 1438-2017 地理标志产品 北寨红杏 继续有效
5 DB11/T 1485-2017 餐饮业 颗粒物的测定 手工称重法 继续有效
6 DB11/T 1488-2018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继续有效
7 DB11/T 1119-2014 餐厨垃圾生化处理能源消耗限额 修订
8 DB11/T 902-2012 秸秆复合颗粒饲料制备及质量要求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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