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
添加时间:2025-11-08
更新时间:2025-11-08
资料介绍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
为加强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控制,2011年4月国家环保部、质监总局已联合发布《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11),2013年发布《电子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495—2013)。为进一步推进玻璃行业减排,2022年生态环境部发布《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代替 GB 26453—2011,GB 29495—2013),将标准限值进一步加严,并规定了玻璃制品、玻璃纤维等行业的排放限值。除此以外,广东省、河南省、山东省、河北省等国内其他省市也相继发布了本地区的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河北省发布了平板玻璃工业超低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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