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根据《省质监局关于开展推荐性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的通知》(赣质监标字〔2016〕15号),针对542项江西省推荐性地方标准及180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我局反复征求各复审单位意见,逐项开展项目评估,并形成集中复审结果处理意见。现将处理意见进行公示。
根据《省质监局关于开展推荐性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的通知》(赣质监标字〔2016〕15号),针对542项江西省推荐性地方标准及180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我局反复征求各复审单位意见,逐项开展项目评估,并形成集中复审结果处理意见。现将处理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标准化处提出处理建议。
联系人:省质监局标准化处 廖珊珊 芦佳
电话:0791-86355633、86355153
传真:0791-86355153
邮箱:jxsjbzc@jxzj.gov.cn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