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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对《熏煮火腿》和《培根》两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7-01-11 09:54  
【核心提示】根据各单位提供的相关数据和意见,我们对两项标准进行了反复修改和完善,现正式形成《熏煮火腿》和《培根》两项国标的“征求意见稿”。为使标准更具先进性、适用性和有效性,现于网上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对标准内容提出建议和意见。请于2017年1月25日前将意见返回全国肉禽蛋制品标委会秘书处。
  • 【来源】中国商业联合会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标委综合“【2014】88” 号文,由全国肉禽蛋制品标委会负责组织《熏煮火腿》和《培根》两项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计划编号分别是:20142769-T-601,20142770-T-601)。在2016年召开的起草组会议上,起草组成员对原有标准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原辅料、理化指标、标签标示等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鉴于会上这两项国家标准修改的内容较多、变化较大,标委会秘书处分别到多家相关生产企业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并与相关协会和检测机构进行了座谈。根据各单位提供的相关数据和意见,我们对两项标准进行了反复修改和完善,现正式形成《熏煮火腿》和《培根》两项国标的“征求意见稿”。为使标准更具先进性、适用性和有效性,现于网上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对标准内容提出建议和意见。请于2017年1月25日前将意见返回全国肉禽蛋制品标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刘振宇
 
  电 话:010-68391387
 
  传 真:010-68391387
 
  电子邮箱: zhenyuliu808@163.com
 
  附件1. 《熏煮火腿》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2. 《培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3. 《熏煮火腿》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
 
  4. 《培根》两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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