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对该批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地方标准立项意见回复表》并于11月14日前发至电子信箱:jxsjbzc@jxzj.gov.cn。
附件:1.2014年第五批拟立项地方标准增补项目汇总表
2.地方标准立项意见回复表
江西省质监局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