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行业有关单位:
《鄂尔多斯大米 》、《鄂尔多斯小米》、《南美白对虾》三项内蒙古质量与品牌促进会团体标准已按照项目研制进度要求,完成了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联[2019]1号)的规定和《内蒙古质量与品牌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内蒙古质量与品牌促进会对《鄂尔多斯大米 》、《鄂尔多斯小米》、《南美白对虾》三项团体标准进行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及行业专家积极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于2025年7月17日前将所提意见填入《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1),并通过邮件等方式反馈至联系人。
联系人:张蒙、韩鹏鹭
电话:18647375823、
邮箱:nmgzlyppcjh@163.com
附件下载
附件1:内蒙古质量与品牌促进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
附件2:鄂尔多斯 大米 征求意见稿
附件3:鄂尔多斯 小米 征求意见稿
附件4:南美白对虾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