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理事单位、会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规定,按照海南省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海南省标准化协会组织相关专家对《海南好米》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论证,经认真研究与审核,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海南省水稻协会牵头组织海南省种子总站等相关标准起草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抓紧组织实施,严把质量关,确保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按计划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联系人:谢巍,联系电话:65201899,电子邮箱:has65201899@163.com。
海南省标准化协会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