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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47类药品限定最高零售价 明年1月7日起执行
日期:2007-12-30 09:21  
【核心提示】江苏47类药品限定最高零售价 明年1月7日起执行


    省物价局昨日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粘菌素等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对47类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做了统一规定,新的药品价格将于2008年1月7日起执行。

    记者了解到,此次限价的47类药品均为达到GMP认证标准的药品,其中有31类属于注射剂,市民常用的氯化钾、氯化钠、葡萄糖等三类注射剂药品均在此次限价之列。其中,1g和1.5g的10ml塑料安瓿氯化钾每瓶最高售价均为1.8元;90mg的10ml塑料安瓿氯化钠每瓶最高售价为1.7元,90mg的10ml氯化钠每瓶最高售价为0.45元;10g和5g的20ml塑料安瓿葡萄糖每瓶最高售价为1.8元,5g的20ml葡萄糖每支最高售价为0.58元。

    省物价局要求各市对所列药品市场进行调查,未列入的相应剂型、规格应于2008年1月10日前向省局上报,外地企业在我省销售的,由企业直接向省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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