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1110-2006 水溶肥料汞、砷、镉、铅、铬的限量及其含量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水溶肥料中汞、砷、镉、铅、铬的限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产品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液体或固体水溶肥料。 本标准被NY 1110-2010 水溶肥料 汞、砷、镉、铅、铬的限量要求代替。 附录部分被NY/T 1978-2010 肥料 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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