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RL05-2016 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规则(第四次修订)
本规则适用于CNAS 进行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体系运作的程序规则。
CNAS-RL05-2016《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规则》进行了第三次修订,2019-12-04发布实施,2020年3月1日前,新旧版本文件均可使用;3月1日及以后实验室提交的认可申请,需使用新版文件;3月1日及以后,所有评审活动使用新版文件,届时旧版文件废止。
2015年1月15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修改,完成了对《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申请书》《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评审报告》和《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评审工作指导书》4 份文件(含附表附件,清单见附件)相应内容的修改。修订后的新版文件将于2025年1月15日发布,2025年1月20日实施。暂无第四次修订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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