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 GBZ 113-2002 本标准代替 GBZ/T 153-2002
GBZ 113-2006 核与放射事故干预及医学处理原则
本标准代替GBZ 113-2002、GBZ/T 153-2002
本标准规定了核和放射事故时,对工作人员应急照射的剂量控制,公众采取应急防护对策的干预及干预水平,受照人员的医学处理以及重建正常工作秩序的防护原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与放射事故时受照人员的医学处理,以及从事干预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防护。
本标准不适用于非电离辐射(如微波、紫外线、可见光及红外线等)对人员可能造成的危害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