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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 | 农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7-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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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关于标准有效性标注的说明 | 实施日期 | 2008-03-01 |
颁发部门 | 农业部 | 废止日期 | 2017-04-01 |
NY/T 900-2007 绿色食品 发酵调味品
本标准代替NY/T 900-2004 绿色食品 发酵调味品 (已作废)
本标准于2017-4-1被NY/T 900-2016 绿色食品 发酵调味品代替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发酵调味品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发酵方法生产的绿色食品酱油、食醋、酱类、腐乳、豆豉等制品。
本标准适用产品名称:高盐稀态发酵酱油 低盐固态发酵酱油 其他酿造酱油 固态发酵食醋 液态发酵食醋 其他酿造食醋 豆酱 面酱 红腐乳 白腐乳 青腐乳 酱腐乳 豆豉
作废依据:农业部批准发布《绿色食品 食用糖》等110项标准的公告 第2461号